23歲的時候,有個女生一直追我,她有些胖(75公斤,身高大概165)比我大4歲。
每天給我發微信,經常約我吃飯,我很少去,除非有的時候真的很無聊晚上會跟她出去吃飯。(這點我確實畜生)
因為是和朋友一起吃飯認識的她,所以那年我過生日的時候她和朋友一起來了。平時我是個土老帽,也沒什麼人送我禮物之類的,無非請我吃飯,唱歌,蹦迪。因為我過生日,所以他們會把錢都掏了。
那次生日挺深刻的就是,我們去KTV唱歌的時候,她送了我一個新的蘋果手機,還沒拆封的那種。(從來沒有人送過我這麼貴重的禮物)我不要,她非給,推推讓讓半天,我喝點酒,要面子,直接把新手機砸了,她扭頭走了。后面大家也是不歡而散。
第二天酒醒了,我給她道歉,請她吃飯,當面跟她說了對不起。她很大度的原諒了我,然后我和她吃完我就送她回家了,路上她挽著我胳膊,我也沒拒絕。后面又吃了幾次飯,然后說在一起試試。
跟她在一起兩個月多一點,我們做了不到十次,可能覺得她真的有點胖了,尤其是小腿粗,真的很掃興,后面也就分手了。分手的時候我沒錢,后面打了4個月工,給了她一萬塊錢,她給我退了2000。然后就不聯系了。
最后,克服不了就分手,不然彼此折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