樓上說得在理。補充一點。
在古代,女性樂伎,歌伎,舞伎這三者雖然都不受人待見,但最不受待見的,還是舞伎。
這是因為,舞蹈本就伴隨著女性肉體身段的凸顯,這在唐代以后,隨著風俗日趨保守,逐漸被視為一種變相[色.情]。
現代呢?
其實很多人看舞蹈,并不完全是純粹的藝術欣賞眼光。
樓上說得就很對嘛,廣場舞大媽怎麼不見有人欣賞呢?
我觀察過,其實有不少大媽大嬸們,舞蹈自編自演,自出機杼,跳得還是令人驚艷的。
可是很多年輕姑娘,隨便在街頭扭兩下屁股,為什麼就能引來圍觀呢?
很簡單,因為廣場舞大媽們年老色衰。
無論我們有多少理由,去為舞蹈正名,除了少數技巧性舞蹈,人們趨之若鶩的,不是藝術,而是美色,是欲望的饜足。
「古調雖自愛,今人多不彈」。古往今來,陽春白雪,總是少數理想者的追求。下里巴人,才是普羅大眾的所愛。
因此,苦練舞蹈的姑娘,不必因粉絲太少而黯然神傷,真愛不必多,多則生喧囂。
而以街頭舞蹈示人的姑娘,也不必自迷,人家愛的,未必是藝術。